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山西财经大学校园网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维护机制,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及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站是由学校建立的对外宣传、对内服务的重要媒体。各学院(系)、部、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均应建立本单位网站,作为学校网站的二级网站。校园网站以虚拟主机方式服务于各二级网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校园网主站页面及所属各二级网站页面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四条 校园网主站页面及所属各二级网站页面的信息发布均应依据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校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组对校园网的信息管理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 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主站页面信息的管理并对各二级网站页面的信息管理进行指导,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主站的建设以及对所属各二级网站的技术支持。
第七条 各单位和部门成立网络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和部门主要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负责人、网站管理员、教工信息员、学生信息员及其他人员组成。
第八条 各网络管理工作小组受学校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领导,在党委宣传部和网络中心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二级网站的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网站页面信息的采集、审核、更新及维护等。
第九条 二级网站的建站程序为:由本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单位网络管理工作小组名单、工作电脑的IP地址及网站首页文件名称,由党委宣传部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网络中心备案并为其在虚拟主机系统中新开设帐户。
第三章 信息采集
第十条 校园网发布的信息主要有:学校主体概况信息;教学信息;管理信息;思政教育信息;宣传信息;科研信息;招生就业信息;工作文件及公告通报等公文信息;管理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及取得的新成就信息;重大活动及有关会议信息等。
第十一条 校园网主站页面信息由校党委宣传部和各网络管理工作小组采集提供;二级网站页面信息的采集由各网络管理工作小组自行完成。各工作小组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主动、准确、及时地采集相关信息,作好对外宣传工作和服务工作。
第四章 信息审核
第十二条 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三条 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实行分类审核。其中,校园网主站页面各栏目的信息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各二级网